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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关于做好我院出席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十四次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2-02-23

院内各部门:

根据校工会通知,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4月下旬召开。为做好我院出席会议的代表选举工作,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要求

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

2. 能够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3. 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能随时掌握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 能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群众通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本人的履职情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5.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职工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能力水平,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代表的资格

1. 凡与我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2. 考虑到我校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并召开,代表同时具有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而工代会代表必须从工会会员中产生。因此,虽有聘任聘用关系但尚未加入我校工会或者退休返聘的教职工,不能当选为代表。

三、我院的代表名额

根据校工会通知,我院代表名额为7名。

学校另有一名校领导作为候选代表参加我院选举,不占我院代表名额。

四、代表的选举与任期

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的选举,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学院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先由各办公区推荐候选人,按照民主程序充分讨论和反复酝酿,确定学院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再由学院工会组织教职员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进行选举。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月24日。具体选举时间另行通知。

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每届任期5年。

 

各位工会会员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学院各办公区工会联系人联系。

玫瑰园:王洋    58805318

英东楼:余艳    58802881

西 区:崔娜    58802255-8000

北 校:赵静    66571266

 

 

学院工会     学院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