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使在2009年中遇到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得到关心和帮助,学校决定继续拨出专款对特殊困难职工给予适当补助。请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工会主席深入了解本单位教职工的生活情况,确定并向学校提出申请特殊困难补助人员名单。
一、特殊困难补助条件 在职教职工本人因病、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者。
二、申报、审批程序 1.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申报,每个部门工会可申报1-2人,没有的可以不报。 2.《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各单位填写,请从校工会网页上下载《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部门工会统一提交校工会。经初审并汇总后,报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小组审批。
三、申报时间《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上交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8807868 58807866 党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