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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03-27

  标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陕教师办〔2019〕39号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有效

  成文日期:2019-11-29

  发布日期:2019-12-05 10:57:23

  类 别:教师管理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和我省《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及陕西省教育厅《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及《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从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水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的重要意义,推动中小学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参与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为我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协调,设立陕西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业务管理与支持服务等具体工作。

  各市要成立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执行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和管理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组织开展整校推进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2.0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依托电教、教研、培训等部门,打造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支持服务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提升工程2.0列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整体规划,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校本应用考核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

  三、制定工程实施规划

  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2019-2022)》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还将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用以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梳理信息化教学培训前期工作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围绕我省能力提升工程2.0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掌握教师教学应用实际需求和推进难点,明确工作思路和实施重点,结合当地实际丰富工程实施方式和路径,制定推进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研制本地提升工程实施规划书并逐级上报审核。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中旬组织省市能力提升工程管理团队高级研修班,指导各地完善工程实施规划书。

  四、建强各级培训团队

  省教育厅将按照“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基本标准,遴选省市两级培训团队成员并组织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各市要指导区县建强县级培训团队,并依托工程实施承训机构开展培训团队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县级培训团队规划设计、校本研修、校本应用考核等方面的指导能力。各县区要指导学校加强校级管理团队的建设与培训,提升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化领导能力和校本研修整校推进的组织能力,服务教师全员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提升。

  五、做好试点学校推荐

  按照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批推进、全员覆盖”的实施路径,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启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试点工作,请各市配合做好试点学校的推荐。试点学校应满足重视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有明确的信息化推进计划、有相应的网络研修软硬件环境,参与能力提升工程试点意愿强、能为各市县整校推进提供示范引领等基本条件,每县推荐试点学校2所。各市确定试点学校时要兼顾学段及城乡地域,按照中学占推荐数量的30%,小学占推荐数量的50%,幼儿园占推荐数量的20%,乡村学校数量不少于30%的比例向省教育厅推荐。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12月6日(星期五)前,将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负责人联系方式登记表(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12月20日(星期五)前将推荐的试点学校申请表(见附件3)、12月30日(星期一)前将本市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书(见附件4)报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朱晓冬 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联系人:张蓬军(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话:029-62396011

  邮箱:sxjstsgcb@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912/05/16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