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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2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教办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08-30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努力推动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

  一、强化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统筹部署

  1.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统筹领导。调整充实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业务的职能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有关“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扶贫、数字福建省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大力推动“三全两高一大”任务目标在福建尽快落地。(责任单位: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发挥典型案例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教育信息技术实验课题研究,统筹教育信息化各类试点和培育计划的实施,总结认定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加强成果推广,形成示范辐射效应。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省电教馆)

  二、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

  3.提升学校网络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对接三大电信运营商,全面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接入和宽带条件,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提速降费。推进“无线校园”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中小学实现无线网络覆盖教学、办公等场所。(责任单位:科技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4.推进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开展省属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福州一中等4所学校的示范建设,总结提炼建设成果,以点带面推进全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全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发展水平。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本地“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支持条件具备的地区积极申报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我省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水平。推广高等学校智慧教室建设。(责任处室:科技处、职成处、高教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5.加快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完成各直属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工作,将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装备办、省教科所、省普教室、省电教馆等单位所有信息系统(网站)迁移到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平台)。推进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工作,力争将平台迁移到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有关直属单位)

  三、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6.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完善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加快实现国家、省、市、县、校各级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科技处、福建教育杂志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7.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保障所有中小学教师和初中以上中小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继续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遴选330个2019年省级示范空间。继续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建设,推动逐步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责任单位:科技处、福建教育杂志社、省电教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8.深化信息技术与中小学学科教学融合。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组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交流,逐级评审推荐,择优推荐参评部级“优课”。结合中小学教学开放等有关活动,交流“优课”资源。(责任单位:基教处、省电教馆、省教研室)

  9.推进教育信息化远程帮扶活动。继续利用互联网技术,依托8所优质中学(名师工作室)与4所一般学校建立线上线下课堂教学互动试点。推广同步/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翻转课堂三类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遴选建设不同应用方向的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责任单位:基教处、科技处、省电教馆)

  10.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资源建设。扩大FULink在全省高校的覆盖面。加强慕课建、用、学、管。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金课”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和验收工作,持续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建设,提升资源建设质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提升数字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成效。组织开发、优化、引进一批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向学校、社会及个人免费开放。(责任单位:高教处、职成处、省电教馆)

  11.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福建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推动高校成立校级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持续建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及微信公众号。深化易班校本化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品牌项目。实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引导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举办第四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切实提升网络育人工作实效。(责任单位:思政处)

  四、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12.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制定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开展省、市、县管理团队和培训团队培训,建立健全工程推进机制。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3所样板示范校,省级开展样板校骨干团队培训,努力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鼓励各地各校探索研究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有效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主动应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智慧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提升校长、教师面向未来教育发展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探索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责任单位:教师处)

  13.开展面向师生的各类信息化活动。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的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信息化教学大赛福建赛区选拔赛(福建省第十五届三优联评活动),选拔优秀成果参加全国第二十三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组织教师参加中央电教馆第十二届新媒体新技术大赛。组织开展2019年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持续扩大参赛教师覆盖面。举办第10届“中国移动和教育杯”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创新论文大赛。开展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责任单位:省电教馆、基教处、职成处、教师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14.全面规范进校学习类APP的管理和使用。督促各地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精神,加强进校学习类APP管理,防止有害学习类APP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单位:基教处、科技处、督导处)

  15.强化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健全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的有序共享,为政府部门、学校提供数据服务。深化教育数据应用,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业务管理、政务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完善信息系统与密码保障体系,建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的工作机制,有效降低数据泄密风险,提高安全可控性。加强教育网站的管理和运用,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6.建设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等工作中全面使用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督导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市督导”“两项督导”“教育强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综合应用,监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差异系数,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使督导结果更具针对性、权威性,提高教育督导效益。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化经费管理制度,保障落实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功能开发和管理维护工作。举办教育督导信息化技术专题研讨班和教育督导人员网络培训班,加强教育督导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人员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督导处)

  17.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福建省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重点实验室等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组建福建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和研究基地在教育信息化规划制定、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科技处)

  六、增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8.完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出台《福建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制定《福建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协同处置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信息系统(网站)主管单位、运维单位)

  19.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建成福建省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加大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学校)及时整改漏洞隐患。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工作。建立完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学校))

  20.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等丰富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加强省教育舆情监测研究分析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舆情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对处置能力。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管,建立联合研判、快速处置机制,增强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责任单位:思政处、科技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厅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1908/t20190830_50149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