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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福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03-2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闽教科〔2019〕84号

发布日期: 2020-01-03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厅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提供者备案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单位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我厅受理注册地或住所地在福建省的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者备案。使用者备案由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备案,根据隶属关系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确认。

  二、备案形式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网址:http://app.eduyun.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备案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备案结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一)提供者备案

  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自主注册,填写提交机构信息、业务信息和应用信息,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其中应用信息应提交最新版安装包,由教育部进行第三方安全检测。

  (二)使用者备案

  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账号由我厅逐级下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选择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录入相关应用信息。自研自用教育移动应用(包括企业为使用单位定制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由使用者进行自研自用备案。未使用教育移动应用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也需登录系统确认完成。使用者备案完成后,应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确认。

  三、工作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我省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政策解读,组织全省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省电教馆协助做好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工作。 各高等学校、各省属单位(学校)负责开展本单位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做好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工作,并根据单位隶属关系逐级确认。

  四、备案要求

  (一)分阶段开展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各使用单位应督促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及时完成提供者备案。今后新增教育移动应用应按备案管理办法及时完成备案。未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选用。

  (二)设置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缓冲期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为备案缓冲期,期间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安装包安全检测情况不作为备案的前置条件。请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并及时在备案系统上传、更新信息。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两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各地、各高校应向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认真解读教育移动应用相关政策文件,介绍备案流程和要求,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备案工作。加强对广大师生使用教育移动应用的宣传教育,介绍相关政策,鼓励在校师生共同维护切身利益。

  (四)提高日常监管能力

  各地、各高校应建立完善教育移动应用的开发、选用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移动应用的日常检查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和安全事件,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2020年2月1日起,备案系统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考核问责

  我厅将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在我省备案且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意见》要求且整改不及时的,将列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黑名单,撤销涉事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同时报送教育部,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教育移动应用备案情况将纳入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评价。

  五、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单位,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各高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填写《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工作联络表》(附件2),报送省电教馆。我厅将根据工作联络表发放备案系统用户账号,请各单位妥善使用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工作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处,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工作联系人:省电化教育馆,张宏,联系电话:0591-87278750,电子邮箱:jyjssyzc@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001/t20200103_51747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