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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天津】关于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2020-03-30

  索 引 号:000125225/2019-00272

  发布机构: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津教政〔2019〕19号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主题分类:教育医疗;教育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

  国教育大会要求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坚持发展规划优先安排义务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义务教育,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向更高品质的均衡、更高质量的公平迈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突出重点,科学实施。紧密围绕整体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重点抓住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环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聚焦内涵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保障义务教育公平,着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主要目标

  落实《天津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巩固2018

  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成果,确保不再新增大班额;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83号)要求,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发挥"三通两平台"功能作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利用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巩固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区两级统筹机制,把巩固和加强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出现的问题,巩固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成果。

  2.优化资源配置。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人口疏解、"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建立各区教育设施项目库,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建设规划并严格实施。实行义务教育用地联审制度,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3.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动态管理,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对于城区人口流动密集区要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确保不出现新的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

  (二)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1.强化投入保障。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19年年底前,完成存在平房式教学建筑的1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改造任务。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力度,对小规模学校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现有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区,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

  2.加强师资建设。实施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017-2020年),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实施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和分校区统一管理,按照《关于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津党编办发〔2019〕270号)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大乡村教师招聘力度,重点招聘音体美和信息技术教师,优先补充到两类学校。完善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引导城镇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让乡村教师能够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3.提升办学质量。精准改善教育装备、生活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建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课程优质资源库,通过"三通两平台"让两类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市、区两级教研员每学期至少两次深入到两类学校,进行教学指导。完善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辐射,让每一名农村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基础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开展基于大数据支撑下的个性化资源服务。依托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稳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全体学校、全体师生,为学习者、教学者和管理者提供个性化教育资源服务。

  2.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打造面向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的网络学习空间,实现市级网络学习空间与国家、区级空间的资源数据、行为数据贯通,做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常态化的教与学应用、信息化的教学管理、多元化的教学治理、智能化的数据分析服务,探索我市优质教育资源的积累和应用模式。

  3.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育信息化环境,促进常规装备和信息化装备协同融合。实现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全覆盖,全面提升用户信息素养,采用"云-网-端"建设模式,统筹规划、分布实施,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质量提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行动,遴选百所智慧教育示范校,探索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与智慧教育实践路径。以"融合创新"为主题,开展"百师千课"创新示范活动,实现基于网络学习空间及优质资源的"普及应用、常态应用、创新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改善与提升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本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具体办法,加快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各级教育部门要守住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补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短板,确保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检查,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工作,并作为衡量区域义务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印发

 

  文章来源:http://gk.tj.gov.cn/gkml/000125225/201911/t20191128_85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