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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书香校园建设与教师阅读素养项目”第一期 中小学图书馆馆员、学科教师双基培训研修的函 2021-0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装备处(中心、办、站、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中小学生阅读素养教育研讨会”会议精神,推进“中小学人文素养提升计划”高效实施,帮助中小学图书馆员和学科教师利用馆藏资源提升教学水平,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第一期中小学图书馆馆员、学科教师双基培训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小学图书馆馆员、学科教师(中小学语文、历史、英语、道德与法治教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影视教育教师等)。

 

  二、培训目标

  帮助图书馆员掌握中小学图书馆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职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帮助学科教师有效使用馆藏资源提升阅读素养,提高学科教学资源质量。

 

  三、课程特色

  1.系统性:本期课程是“书香校园建设与教师阅读素养项目”重要组成部分,是图书馆馆员、学科教师系统培训计划的起始阶段,遵循项目课程整体架构,不断更新完善。

  2.权威性:邀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装备部门负责同志,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深厚积累和高端优质教育资源,邀请北师大等多所高校图书馆与信息学方向的专家和阅读领域专家,准确分析、研判中小学图书馆资源应用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

  3.可操作性:培训将邀请一线图书馆馆长(员)、一线优秀学科教师等,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案例分享等方式,深入浅出讲解阅读素养教育与图书馆系统知识,切实帮助图书馆员和学科教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科学的方法提升阅读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课程安排与结业方式

  2021年4月26日-2021年6月18日,每周3学时,共42学时。学员在研修过程中,在完成随堂打卡、在线测评等研修任务后,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部分授课专家介绍

  曹志祥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  

  王家勤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国家督学顾问

  姚喜双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原司长、国家督学

  聂震宁    韬奋基金会理事长

  常汝吉    人民美术出版社原社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原社长

  郑国民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龚亚夫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陈    凌    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升国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国民阅读研究与促进中心主任

  曹    青    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处长

  王素敏    北京市西城区教科院副院长、中学语文高级教师

  王    琼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

  于    静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

  李    宁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

  伍新春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

  钱志亮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倪晓健    首都图书馆原馆长

  王余光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赵宁宁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完  强    北京景山学校图书馆馆长

  林运卓    华南师大附中图书馆馆长

  朱正伦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教授

  吴英梅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馆员

  李书宁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研究发展部主任

  陈金华    北京市语文特级教师,北京市丰台二中教师

 

  五、培训方式

  全程采用线上方式,通过登录“小鹅通”平台参与。

 

  六、培训费用和支付方式

  培训费:500元/人

  支付方式:

  登录北师大主页(www.bnu.edu.cn),在上部找到“组织机构”,点开后找到“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或者点击链接:

  http://jpc.bnu.edu.cn/cms/jxjy/index.htm?type=index,在此页面搜索要报名的班名:“书香校园建设与教师阅读素养项目”第一期中小学图书馆馆员、学科教师双基培训研修”,点击后部的“立即报名”,点击立即报名后进入注册页面(备注:使用手机号注册,以便后续登陆,找回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找到个人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可微信,支付宝,银联等)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缴费的教师请保留转账成功的截图,并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截图发送至邮箱jiaoshipeixun1013@163.com,工作人员审核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七、注意事项

  1.视频版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及授课教师共同所有,仅限个人学习使用,不得外传。

  2.关于票据:主办方可为学员提供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科目统一为“培训费”。票据将于活动结束后约15个工作日发送至报名人电子邮箱,进行下载。

 

  八、联系方式

  李老师 13911449508   markayli@163.com

  邵老师 13661063144   jiaoshipeixun1013@163.com

  宋老师 15701238662   songlina@bnu.edu.cn

  姜老师 15910370838   jiangfanghua@bnu.edu.cn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21年1月20日